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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时间:2009年11月13日 03:22 阅览:417
    2009年以来,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2起,参与行政诉讼34起,无一起案件产生赔偿和上访,不仅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而且促进了政府法制建设。2009年6月,该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的称号。9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畅通受理渠道,确保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的救济权利。一是从信访、接访、申诉、控告中发现凡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积极受理。2009年以来,通过这种方式受案38起;二是形成市局、分局行政复议受理立体格局。属于市局受理的,我们依法受理;属于分局受理的案件,及时转送。一年来,共责令分局受理各类复议案件11起;三是为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案渠道,方便人民群众,今年3月,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还开通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专用邮箱,实现了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推行行政复议告知制度,帮助复议申请人正确行使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复议申请人的主动地位和作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研究制作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告知书》。该告知书明确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复议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承担的相关义务以及复议机关的职责等内容,充分保障复议申请人的权益,促进复议机关依法办事。为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2009年6月,行政复议办公室首次采取听证方式公开审理了申请人李某因吸毒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戒毒的决定。此次公开审理,不仅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举措,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促使民警认真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办案程序的公开、公正。
    3、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对于拆迁、征地和非法营运等事关民生的案件,我们将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复议案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全面、协调、稳妥等原则处理有关复议案件。2009年以来,因非法营运的“面的”、“摩的”而引发的复议案件共有28起,占市局复议数的45.9 %。在这些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中,有的扬言要自杀,有的情绪急躁吵闹,有的反复上访,稍有不慎都势必加剧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例如熊四清、徐希宁、胡华北等人从事非法营运被依法处罚,他们有的家庭属低保户,有的是从农村来汉,生活无着,一家三代没有生活来源,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我们对情绪低落的申请人,进行安慰开导,做好当事人的劝说工作;对情绪急躁冲动的申请人,首先待其冷静下来,再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复议中,耐心、细致地解答每一位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和不满情绪,排解了一些隐含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由于耐心、细致的工作,28起复议案件全部依法、依情、依理得到妥善处理,未发生一起上访闹事事件。
    4、建立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切实保证复议诉讼案件质量,我们建立了接待宣传制度、见面制度、调查制度、及时审结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审核审批制度、复议案件考评卡制度、复议调研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在围绕我市局中心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作用。
    5、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行政复议。
    一是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维持;对该撤销的案件坚持原则绝不护短,坚决撤销。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将复议案件与执法质量考评挂勾。对每一起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予以记载,逐案填写执法考评卡作为执法质量考评和追错的依据,同时将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基层单位和责任民警吸取教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如2009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经考评扣分的有13起,发现执法问题24个。此外,对各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备案及报表填报情况,市局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
    三是注重办案程序。行政复议办公室同志们在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中,将行政行为的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全面审查。对程序违法的,即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得当,也予以撤销,并责令分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09年来,在市局受理的38起复议案件中,因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当的就有9起,占复议总数的23.7%。
    四是讲究方式方法。在工作中建立执法问题记录反馈制
度,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对每一起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予以记载并打印附卷,及时反馈给被申请人。有些重点问题直接向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当面指明。通过对问题的查摆,有效地督促基层执法单位吸取教训,避免在今后
的执法中犯同样的错误。同时,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经常性的问题定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二、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努力创建行政复议示范单位
    2007年底我局被省公安厅确定为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创建单位后,局领导非常重视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的建设情况,专门召开局党委会,下发了《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并制定了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市局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关太兵任组长,法制处处长舒振浩任副组长、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
    围绕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任务,我们做到了:
    1、每年的行政复议受案数量高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2007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5起,参与各类诉讼案件61起,2008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3起,参与各类诉讼案件57起;2009年元至十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2起,参与各类诉讼案件34起。
    2、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2009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快审快结。承办的复议案件均能在一个月内审结,比法定两个月的结案期限提前了一个月。
    3、行政复议决定案件的执行率达到100%。被申请人收到市局复议机构作出的复议决定后,均能依法按要求执行复议决定。少数被申请人对市局复议决定有异议的,我们复议办案人员积极与被申请人联系,做好答疑、沟通和协调工作。
    4、经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2007年,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9起案件,经法院判决全部胜诉;2008年,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8起案件,经法院判决维持6起,当事人撤诉2起;2007年,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9起案件,经法院判决全部胜诉;2009年元至十月,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8起案件,经法院判决维持7起,当事人撤诉1起。
    5、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在复议示范单位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我们先后修改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工作基本制度》、《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告知书》;制定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听证规则》、《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专家论证制度》、《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图》;落实了“行政复议办公室”挂牌及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档案室等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同时,我们还参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国法函【2008】196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建设。制定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调查笔录、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规范用语、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阅卷规范、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卷宗规范、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质量考评制度。印制了武汉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栏板、宣传图片、行政复议依据及工作规范等相关资料。2008年9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对我局创建示范单位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省24个参评单位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活动中,我局的评查得分98分,名列第一。2009年6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我局的行政复议工作受到表彰,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 9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三、自我提升,铸造一支队伍,不断增强民警活力
    行政复议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从严治警,坚持抓队伍建设。在狠抓执法质量的工作中,将执法质量与民警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民警严格执法的积极性。
    一是日常考核与民警绩效工资挂钩。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民警办案质量纳入科室每月绩效考核,与民警绩效工资挂钩,实行每月一考评,每月一兑现。  
    二是年度考核落实民警奖惩。将执法质量的优劣,与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兑现。对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的优秀人员,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把执法质量与民警晋升晋级相结合。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民警业务素质。科室班子成员经常组织全科同志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并注重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研究,特别是结合全局法制民警各类培训和考试活动,狠抓全科民警业务素质的培训和综合能力的锻炼,借助于形势灵活多样的法律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以及系列的岗位练兵活动,营造了全科同志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形成了全科同志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全科民警通过环境的浸染和日常工作中的相互学习切磋,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获得了真正的提高。
    四是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四科支部始终严格坚持执法管理、案件审核的各项制度,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公开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科同志廉洁自律,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一年来,全科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围饶“五个一”工程,提高综合素质。根据科室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每一位民警“每年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论文”、“每年起草一份执法工作报告”、“每一位民警练得一手好字”、“办案中学好用好一部法律”、“建立一个执法工作联系点”的“五个一”工程。通过“五个一”工程,使每一位民警在政治、法律、业务、文化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努力做到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公安行政执法管理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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