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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
时间:2009年12月0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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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昌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专题听取了法制办关于全区依法行政目标检查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区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武昌政字[2009]1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二○○九年武昌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由法制办牵头,区目标办、监察局和人事局参加,于10月下旬开始至今,对全区39家行政执法部门(含8家市属分局)的依法行政年度目标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评查。 本次考核本着以促进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开展为目的,以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项目和分值并结合该区《细则》为考核评查标准,分为七大类31个子项。考核中采取了听、询、查、评的方式进行,将39家行政执法单位分为十个片组,由区法制办、目标办、监察局、人事局认真听取每个单位的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于遗漏、不清的情况,当场询问核查。由区城管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的法制科长及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资料检查组和案卷评查组,分别对照《细则》,现场逐项对各受检单位的相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资料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查看,结合平时的报表、信息、备案、培训等工作进行评分。评分采取以各单位现场集中受检的年度报告(占比10%)、资料和案卷(占比60%)与平时工作占比(30%)等相结合总评。 从今年检查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建设水平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大多数单位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各部门不断强化学习制度,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在根据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完善执法制度、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三步式”执法程序等方面,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行政决策机制初步建立,行政案卷总体质量好于去年。 对照上级政府有关标准,经检查组综合评价,受检39家单位(其中有3家不在今年的总绩效目标体系内,故未给予总评),综合评价为优秀(95分以上)的13家;合格(90分-94.9分)的23家。 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通过了区法制办的年度目标检查报告及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名单。领导小组组长、区长吴志振,对区法制办严肃、细致、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法治政府一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政府及其部门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理念。他指出:在2010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中,对执法量大、尤其是进行公共管理的部门,要在现有的5%权重基础上,适量增大法治考核权重;同时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单一指标调为“依法行政综合考核”;并在现有的36家被考核单位基础上,再调增4家单位接受该项指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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