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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水务局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时间:2010年02月08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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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会议精神,自我加压,行动迅速,排查工作受到省市专业部门的肯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排查“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专项治理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是具体措施到位。及时成立了区水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编发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制度,目前已发简报2期。他们还把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结合起来抓,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水务建设项目分解到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注意排查效果,做到排查“三突出”。一是突出排查重点。该局在对系统内200万元的水务工程进行排查的同时,对50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了重点排查,严格按照区治工办的要求开展排查。二是突出制度建设。为了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做扎实,建立了排查责任等一些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管理促进工作。三是突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决心。他们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下决心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大排查力度,做到排查“三细化”。一是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的内容为八个方面:工程决策程序、环评手续、征地规划手续、建设程序、诚信履约情况、安全施工、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细化排查方法。要求建设单位先填报应填的表格,相关管理部门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汇总,上报局机关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八个审批部门。三是细化排查责任。统一组织、分级排查、逐级统计、综合汇总,实行分项目包干制、检查汇总签字负责制、挂牌督办制。目前,黄陂区水务局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接受了省市水务部门的检查,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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