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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时间:2003年09月16日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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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的文件。
(三)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四)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
(五) 其他应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