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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管理规定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作者:法制研究中心 周凯 时间:2007年04月17日 10:46 阅览:3287

为贯彻落实中发(19864号文件《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办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武编(1987034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我办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作规定如下:

 

一、机构层次

 

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是我办的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编制总数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内部不设中间层次,可设置非领导职数,根据工作实际,设主任科员2人。

 

二、审批管理权限

 

    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非领导职数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市编制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下文后报市编制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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