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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09年01月15日 03:12 阅览:1245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11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发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审议意见》和《工作报告》中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等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自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书面整改意见将全部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审议意见》就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17项具体意见,涉及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办理〈审议意见〉责任分解表》的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三、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报送书面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周凯;电话:82827705;传真:82827693;Email:zhoukai1025@163.com
   
附件:
1、《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节选)
2、《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节选)
3、《办理〈审议意见〉责任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节选)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部门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注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电子监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性任务,虽然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制
  1、深化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职能,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办事繁琐的问题。要以“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实施机构改革,调整政府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内设机构,实行机构整合,进一步精简非常设机构,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强化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简化办事程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尽快完成区级规划、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2、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认真研究解决城管、公共客运市场管理、质监、运管、环保、国土管理等部门执法管理体制不顺、人员不足、聘用人员执法的问题;研究解决执法交叉重叠或空白、相互推诿的问题。
  3、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研究解决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直部门审批“窗口”聘用人员办理政务的问题。
  4、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脱钩的规定,加强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严禁其挂靠行政机关及利用行政机关的审批、审核、认证权对企业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乱摊派。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1、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推进行政程序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继续加强行政监督,拓展电子监察范围,强化电子监察功能。
  2、进一步改进审批工作,精简审批项目和环节,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全市网上审批系统,提高办事效率。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的范围。要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全面及时公开信息并经常更新;要改进信息查询工作,为公众查询公共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加强行政监管。要重点加大对食品、土地、湖泊、旅游、违章建筑、油烟扰民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各类欺行霸市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添置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效率,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5、依法行政要将集中整顿和常态管理相结合,重在常态管理,对集中整顿的宣传要注意把握分寸。
  6、要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对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行区别对待,对自由裁量空间较小的,实行量化管理,对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1、进一步健全执法质量考核体系,重点完善专用目标的指标体系、标准、制定和审核工作,增强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工作,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增强评议考核的刚性,并将评议考核纳入绩效管理考核。
  2、进一步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以行政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透明度。
  (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健全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采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
  2、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市、区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列席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3、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专家论证工作,专家论证会应当邀请多方面的专家参与,尤其要有宏观研究方面的专家;要吸纳公众参与决策,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重大事项应当报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
  4、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整体素质;清理整顿基层执法队伍,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精简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基层执法队伍。
  5、加强和改进各级行政机关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制部门与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事前把关等工作。对没有设立法制机构的部门,应当尽快研究解决。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节选)

    2007年以来,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有利时就用、无利时就不用”的现象仍然存在。从全市情况来看,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有逐级递减的趋势。部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不高,遵守行政规则和程序、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意识不强,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纲要》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已有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调整。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体制不够健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需要继续巩固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不够,考核结果没有与政府绩效管理评价直接挂钩。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既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也存在缺位、慢到位、不到位的问题。某些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以及多层执法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协调不够、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四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管理效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滥用自由裁量权、相互推诿、以罚代管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简单生硬,效率低下,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难以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的要求。
    五是依法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功能发挥不够。部分行政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护短遮丑”的倾向,内部监督不力,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性不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对领导干部的追究,对不作为的追究整体突破不大。

 

附件3责任分解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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