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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善腊同志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09年05月19日 11:01 阅览:1715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会前阮成发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交流了口、新洲、市工商局、药监局的经验。市法制办倪子林主任传达了全国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做了简要说明,我都赞同。下面,我补充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增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很大提高。市政府先后出台政府工作规则、重大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专家咨询等规定,不断完善决策公开、论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和程序,着力构建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参与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重要文件、协议合同的制定从法律上进行审查,协调执法争议等已经形成制度。

    二是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围绕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安排立法项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吸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04年以来,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4件,制定、修订市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102件,这些法律规范在服务武汉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如,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出台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围绕城市管理,出台了《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武汉市个人建设住宅规定》等法规规章;围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台了《武汉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围绕关注民生,出台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汉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出台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章。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的步伐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300项,41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和15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基本建设和工商注册登记领域初步建立了并联审批工作制度。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下放30余项管理权限到各区,强化属地管理,探索建立权责明晰、责随权移、费随事转、各尽其责的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财政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把罚没收入与部门预算脱钩、与工作人员收入脱钩,严禁“以罚代管”和“以收费、罚款养人”。过去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如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领域乱收乱罚现象得到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执法保障工作落实较好,现在远城区也基本到位。

    四是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增强。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各级行政机关将所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通过政务网站、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以及报刊、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全市已建立统一的市、区、街、社区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五是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逐步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资格认证、执法公示、听证等18项执法制度,逐步完善分解执法职责、执法评议考核、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三个重点环节的执法责任制体系,逐步树立“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执法理念和疏堵结合、宽严相济、文明和谐的执法方式,创造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寓管理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

    六是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的积极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政府层级监督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机制日渐形成。

    总的来看,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行政机关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不断得到强化,行政公开、民主参与、行政管理程序约束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实现了行政决策合法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监督法制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体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需要继续巩固完善。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执法越位、错位、缺位时有发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以及多层执法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协调不够、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四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简单生硬,效率低下,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杨松书记最近在省委常委科学发展观发言中分析了目前存在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一些部门只强调程序,不强调效率,于法有据的办得很慢,于法无据的根本不办,既不提出意见也不提出建议,更不用说创新,最后误了很多事,丧失了很多发展机遇。五是依法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功能发挥不够。部分行政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护短遮丑”的倾向,内部监督不力,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性不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对不作为的追究整体突破不大。这些问题,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实施行政管理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最多,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和基础,也是难点和薄弱环节。市县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事关重大、举足轻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理念,也是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强民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主题,推进依法行政就是为了实现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行政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也是大量执法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在实践中保证行政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依法行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稳定社会、有序社会、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及时、公正、圆满地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在实际工作中,各种矛盾纠纷往往发生在基层,妥善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行政、经济、法制、教育等多种方式,但最根本、最有效的是法制手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通过法定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有利于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矛盾和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三)推进依法行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今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之年,两型社会建设要解决的正是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课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解放思想与依法行政不是对立的关系,解放思想既要敢闯敢试,先行先试,也要依法办事。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是法治国家,必须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依法行政,出台的各项政策,采取的各项措施,都要符合国家法律,贯彻中央要求,这是基本原则。只有做到依法行政,才能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从而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两型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四)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途径

    今年是服务企业年,“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重点之一。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担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来越繁重,面临的矛盾问题越来越复杂,形势更加迫切地要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提高行政效能,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促进政府不断转变职能,全面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利于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滥用,促进政务环境的优化和改善,从而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扎扎实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把实现好并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依法行政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认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动员部署。要着力抓好各级行政机关“一把手”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从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已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市法制办也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对照要求,逐项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严格实行集体决策。要建立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一是确保合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二要强化监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按规定报送备案。市、区法制办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纠正的坚决纠正。三要定期清理。年内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全市20081231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今后对不适应形势的规范性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同时,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防止以时过境迁的文件限制、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强化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管理、高效行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开。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抢抓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机遇,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上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其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整合政府网络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电子政务,加快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第三,继续完善执法体制。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快速有效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次,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逐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第四,继续健全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在开展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简称“三清理、两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分解执法职责、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和程序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健全及时惩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建设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重点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适度扩大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简称三步式执法)程序范围,放松管制,服务企业,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教育比处罚先行,执法与疏导结合,实行文明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地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要健全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听证、和解等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年内要全面铺开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拓展工作,实现对各级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政府采购活动、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的全程监察。要探索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以行政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对企业和群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

    (六)强化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政府法制机构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虽然逐步得到加强,但目前区级政府法制机构还普遍比较薄弱,编制不到位、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以及省编办《关于调剂、配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抓紧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业务经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也要加强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养,不断提升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思维能力,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当好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武汉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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