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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倪子林同志在全省市州法制办主任座谈会上的发言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09年06月26日 08:48 阅览:1814

    2009年上半年,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立足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复议、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责。据统计,1——6月,我们共提请市政府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 4件,审议规章14件,办理市领导批示件、办公厅以及相关部门来文近200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以及协调重大复杂案件 50余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千件次,国务院、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登载我市法制信息  142件。当然这些数据只是法制办工作的一个基本反映,事实上还有很多工作无法通过数据统计。同兄弟市州一样,目前法制办的工作领域已经触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和发挥。今年我们还面临应对金融危机和落实中央省市委提出的“保企业、保增长、保民生”的新形势,所以,今年我们提出来,要始终坚持一个指导思想,就是法制工作必须围绕大局,为武汉的发展服务,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在这个指导思想下进行。

    关于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我简要汇报三个重点:

    ——着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按照全国、全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及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办就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就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向政府常务会作专题汇报,成发市长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等五个方面的十六项工作任务以及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成立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还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作为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内容占一定分值,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办也基本完成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为有效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

    ——围绕中心做好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概括起来有这么四个特点:一是立法突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城市管理、保障民生等重点,此类立法项目占90%;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的年度立法计划,所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全部通过武汉政府法制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部分法规、规章草案还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人、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如《武汉市公积金条例》制定过程中召开企业、职工以及专家学者三场座谈会,代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等不同类别的单位和人员,收集到不同利益群体真实的需求。三是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实行关口前移,将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事后备案监督改为事前审查,明确部门规范性文件未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不得公布实施。从2007年4月8日正式执行以来的情况看,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发挥了较好的源头把关作用。据初步统计,市、区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审查规范性文件590件,反馈修改意见1279条,制定部门均依法予以纠正。

    ——依法稳妥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办妥善办理了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事务。一是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如城中村改造、插花地调整等;二是为市政府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等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如设置农村产权交易所、环保排污权交易、公共自行车服务等。三是为妥善解决民事、行政争议提供法律服务。如组织处理东星航空破产清算案、城区房屋拆迁主体及程序的界定等。通过对以上复杂和疑难事务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关于下半年的工作打算,我主要汇报二个重点: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行政决策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行政统计制度等,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狠抓评议考核。初步计划10月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等,并采取内部检查和外部评议的方式,力求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狠抓队伍建设。计划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清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在武汉政府法制网公布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并纳入电子平台进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法制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下半年,我们要着力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增强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在立法和决策服务工作领域,敢于破解发展中的涉法难题,协调处理好严格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关系,对于一些实践证明是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而无法律依据的改革措施和探索试验,要及时提请立法,推动立法,为政府工作创造法律空间。二是在行政复议工作领域,探索建设网上复议系统,拓宽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坚持法律原则,注重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灵活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化的结案方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三是在规范执法和监督领域,引导各级执法机关树立“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执法理念和疏堵结合、宽严相济、文明和谐的执法方式,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武汉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尽快实现汉口火车站和武汉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研究推进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力争年内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继续探索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

    借此机会,提三条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充分考虑到武汉市市情以及中央给予武汉城市圈城市“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政策,在立法工作中为支持武汉市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创造适当的法律空间。

    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工作难点,建议省政府法制办总结全省各市州的经验和做法,出台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的考核标准,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

    三,建议省政府法制办经常性地组织专题研讨会,就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司法机关、专家学者等开展交流探讨,形成共识,指导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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