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法制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通报
武法字[2009]9号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09年08月18日 08:54
阅览:948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年初,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于年初制发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武法字[2009]2号),布置了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要求各区政府法制办全年至少报送6篇稿件,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全年至少报送3篇稿件。今年1-7月,各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及时报送高质量的法制信息,取得较好成绩。据统计,截止7月底,26家单位共报送信息97条,市政府法制办采用97条,省政府法制办采用83条,国务院法制办采用56条(具体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见附表)。从统计情况看,市水务局、汉南区法制办、硚口区法制办、武昌区法制办和市财政局等5家单位的投稿、用稿量暂居全市前列,市水务局、汉南区法制办、硚口区法制办、武昌区法制办、市财政局、青山区法制办、汉阳区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酒类专卖局和市国土房产局等11家单位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信息报送任务。 7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印发武汉市200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的通知》(武政办[2009]107号),明确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占百分制考核的3分,未完成年初下达法制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年终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将被扣除相应分值。请各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定专职法制信息员,严格落实法制信息报送制度,学习先进单位工作经验,积极组织撰写法制信息,客观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实践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我市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武 汉 政 府 法 制 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