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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时间:2010年01月22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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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04]148号)的有关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领导 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成立了由主任倪子林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彭国元同志、副巡视员胡太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由行政复议处承担,主动公开方面由法制研究中心承担并设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抓制度 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制信息运行工作机制的关键。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信息工作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逐步形成了一套有效运转的法制信息工作制度。 一是法制信息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办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研究信息工作,亲自定任务、提要求、出题目,督导检查法制信息质量和效果。法制信息工作做到与其他各项主体业务工作“三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切实融入到常规工作之中。 二是法制信息工作计划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政府法制信息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将信息报送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年终,综合统计各区、各部门信息报送、采用情况,予以排名通报。政府信息工作同时纳入到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中,量化分值,以此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增强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实现政府法制信息在“量”上的累积和“质”上的提高。 三是法制信息报送制度。我们制定实施了法制信息报送原则、质量、内容、审核、方式等规则,对信息采集、编辑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必须符合经济社会运行特点和规律、必须反映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保证每条信息有价值、有份量,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四是法制信息员制度。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具有一定文字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我们组织各区、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配备政府法制信息员,专门负责法制信息的收集、核实、整理和报送工作。目前,全市法制信息工作网络从市法制办延伸到13个区和47个市级执法部门,已有市、区两级约80人的法制信息员队伍,确保了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法制信息能够及时反映和传递。 (三)提高信息质量抓重点 一是突出中心。坚持把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中心工作和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上,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找准法制信息和政府需求的切入点。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全民创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文明执法、两型社会建设、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法制保障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题,把最真实的声音、最鲜活的材料、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收集、整理、加工成政府法制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同时通过展示法制工作成果,让领导机关和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政府法制工作,促进了政府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热点。坚持把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点放在民生问题上,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找准法制信息和群众需求的切入点。今年以来,我们所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信息都通过政府法制网、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有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个人建房、查处违法建设、公积金管理等立法项目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市民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得到了充分考虑和吸纳,法制信息宣传构建了反映群众呼声、倾听群众诉求的平台,促进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欢迎。 三是突出亮点。坚持把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点放在发现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闪光点上,找准法制信息与促进法制发展的切入点。我们抓住法制工作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宣传典型和先进,营造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比如,为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们在武汉政府法制网设置专栏,先后报道各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和经验800余篇,集中登载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4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在此基础上,联系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市属主流媒体,深度挖掘市药监局、市城管局等单位细化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全程监控行政处罚权的做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向社会反映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权的举措,用行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畅通工作渠道抓平台 一是网络平台。今年,围绕完善武汉政府法制网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功能,我们投入专项经费,更新网络版面,整合栏目资源,充实信息内容。改版后的法制网更加注重全面动态公开法制办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法制服务等各项工作信息,负责信息工作的法制研究中心主动出击,随时收集,整理上传。改版后的法制网也更加注重提供基础信息查询和办事服务,网站专设信息查询栏目,内容包括武汉市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政府规章、武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武汉市行政审批文件和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武汉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等。同时建成网上立法征求意见、网上行政复议、网上备案规范性文件、网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电子信箱等办事系统,为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法制工作服务。 二是媒体平台。我们与省、市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经常性地就群众关心的法制热点问题联系沟通,用新闻的视角和形式开展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们配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活动,围绕物业管理收费、专线维修资金的使用、小区公共设施管理等焦点问题,在媒体上组织讨论,取得较好效果。 (五)提高业务水平抓培训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办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的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09年全年总共主动公开与我办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他政府信息600余条。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188条,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向我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市民绝大部分是申请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等资料,我办严格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向他们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或告知获取途径共约1800余条。 (三)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情况统计 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办政府信息一律完全公开,无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统计及其处理结果 200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未接到针对我办的投诉,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由行政复议处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需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三是网站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0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保证页面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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